根據美國1868年憲法第14條修正案所述:所有在美國書生或在美國歸化、并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者執(zhí)行任何削弱美國公民權利或豁免權的法律。
也就是說只要在美國出生的孩子,自然而然的就是美國國籍,而不管氣父母的國籍是哪里,父母是哪國的公民。想要去美國生孩子的父母,需要注意一個現實性的問題,那就是面簽!
小心海外生子被遣返
近幾年,去美國的簽證相對來說比較容易,但是很多申請的人還是盲目的,簽證準備不充分的、態(tài)度傲慢的、填錯表格的、漏準備資料這些低級錯誤的,這都是貶損美國的表現,很多人也就因為這些原因,導致海外生子遭遣返的、簽證不落地的、就算是財富很多,這樣的一些做法都是不可以的。
因此,很多媽媽準備去美國生孩子的,要注意自己的面簽辦理,申請者更不應該掉以輕心!面簽的時候,面簽官的自身量裁權很大!
所以,在面簽的時候要注意言行舉止得體,尤其不要和領事館的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注意基本的禮貌,準備好材料,認真回答簽證官的問題,這樣才是有助于美國生孩子成功的首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