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女士在網站上發(fā)布的”租爸爸”啟事。萬一是騙子咋辦?
而“中標”的朱先生告訴南都記者,自己已和家人溝通過,也獲得了自家孩子的支持,這讓他感到很吃驚,感受到了孩子樂意分享父愛的懂事,“既然是選中了我,我會對欣欣像自己的女兒一樣,陪伴她開心快樂過一整天。”
“萬一是騙子咋辦”、“萬一孩子被拐走了怎么辦” ……當然,因為素未謀面,對于朱先生的身份,黃女士還是有些擔心,“我是通過龍崗一個網絡交易平臺發(fā)布的信息,想核實下朱先生的個人信息”。
今日下午,南都記者聯系上這個平臺的相關負責人劉鵬。“不用擔心的”,劉鵬說,這些中標的服務企業(yè)和個人都是在公司經過認證,他們都要跟公司簽訂合同,并留下身份證信息,“如果做壞事,他們是跑不了的”。
陳鵬還說,這種訂購服務不是空前絕后的,前公司接到的各種關懷類的需求還是挺多的,常見的有父母來深探望時租個男朋友的,回家過年時租個女朋友的,也有為父母租陪聊的,每天陪聊兩小時勞務費50元。
“其實租爸爸的,這并不是首例”,陳鵬告訴南都記者,之前曾有一名劉先生因為父親生病不便,要求租一名“爸爸”陪自己去見女方家長。
租個“臨時爸爸”,這真的好嗎?
律師說:無營業(yè)資格難維權
廣東藍天柱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志國認為,雖然有網商作為中介機構,但“租爸爸”只是一項個人行為,這種業(yè)務跟淘寶的經營思路有點相似,這樣的業(yè)務沒有經過工商等相關部門的審核批準,因此并不具備真正的營業(yè)資格。
李志國成,“租爸爸”是一種經濟行為,是租賃買賣的一種,但在將小朋友委托給“臨時爸爸”的過程中,如果發(fā)生安全事故或其它危險,家長很難僅憑一張身份證追究法律責任和索賠。這家網站上的“招租”啟事。網友說:不如找男性家長來陪孩子
網友“橘子紅了”:與其讓孩子再失去一次‘爸爸’,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輕易嘗試擁有。
網友“大蝦”:“爸爸”和叔叔、阿姨不一樣,他是個不能復制的身份。小朋友還很小,他們很難分清什么是真爸爸,什么是臨時爸爸。就算想讓孩子六一不孤單,未必非要選擇臨時爸爸,在家庭中找個男性家長去多陪陪孩子或許是個更好的辦法。
網友“樂樂”:租來的爸爸不只是個玩伴,其最終目的是要給孩子帶去父愛的感受。而這種感受肯定是蘊含在一種親情之中的。如果將這份親情與500元劃上等號的話,對孩子來說其實是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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