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對于發(fā)育階段的孩子而言,是最常發(fā)生的小毛病。尤其是3-7歲的孩子,患上感冒的幾率要比其他年齡段的孩子高得多。
感冒了怎么辦?藥店里的各種沖劑、藥丸、糖漿成了家長首選方案。只是,這些隨手能可買到的感冒藥,各位家長朋友,你以為你真的懂得如何正確使用,知道什么情況下該吃什么藥,每次吃多少,又要吃多久嗎?
在大眾的認知里,感冒藥是無害的,年輕的家長隨手就在藥店里買來給生病的寶寶服用。實際上,這是家長的一個致命誤區(qū)。
1、感冒藥的抗過敏成分過量可致命,這不是個案
不僅在中國,這類感冒藥服用過量案也曾在美國發(fā)生。美國有比較完善的藥品不良反應上報系統(tǒng),早在 2007 年,美國 FDA 統(tǒng)計了之前收集到的不良反應數據,發(fā)現有 69 例因服用含“馬來酸氯苯那敏”等抗過敏成分的感冒藥過量死亡的病例,其中多數為 2 歲以下的嬰幼兒。
馬來酸氯苯那敏就是“撲爾敏”,很多感冒藥里都有這個成分。
于是 FDA 組織召開了兒科顧問委員會。會上,專家們討論了使用兒童感冒藥的受益和風險,認為感冒是可以自愈的疾病,感冒藥不能去除病根,也不能縮短病程,還可能帶來傷害。
于是,專家們在會上達成共識:
禁止 2 歲以下嬰幼兒服用感冒藥,不推薦 4 歲以下兒童服用感冒藥,4 - 6 歲的兒童要在醫(yī)生的指導下使用感冒藥。
FDA 把這個共識執(zhí)行了下來,要求藥廠在隨后生產的兒童感冒藥外包裝和說明書上印上這句話。這個共識一直延續(xù)至今,而且很多大品牌兒童感冒藥生產廠商更是直接把不推薦的年齡提高到了 6 歲,在藥品說明書里直接注明“不用于 6 歲以下兒童”。